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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六章:命殒

作者:慢滚的蜗牛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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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罗鹃只是个没什么见识的女人,心里有的只是那一股韧劲,看陈大勇已经压上她的身体,对她动作起来,心知今天恐怕是在劫难逃了!

    她想,那怕是个死,也不能让陈大勇得逞了去,就算事后吴为才不会怪她,她自己也过不了自己这一关,更别说,吴为才终究是个男人,又怎会真不介意,与其将来对她心生烦厌,倒不如今日舍了这条命去,也算保住了吴为才的脸面!

    打定注意的罗鹃死命挣扎起来,混乱中,一脚踢中陈大勇的下体,正对他的命根子,顿时把他疼的倒吸了一口气,又趁陈大勇在那弯腰捂着下体的时候,从床上一蹦而起,使出全身最大的力气,一头撞向房间里那已经有点发黄的墙壁。

    只听“砰”的一声,罗鹃的身子软软的顺着墙壁滑了下来,匍匐在那一动不动,额头上的鲜红的血液汩汩的冒了出来,很快染红了她那笑起来如花般的脸!

    罗鹃知道她要死了!才二十四岁的她,其实非常的舍不得这个五彩斑斓的世界!

    她家庭环境不好,从小到大没享过一天福,家里兄弟姐妹多,父母本就重男轻女,她又排中间,属于上不着爹疼,下不受娘爱的货,小小年纪,别家小孩还背着书包上学的时候,她已经要背着大筐下田捡稻子,别家的小孩还在握笔学写字,她一把镰刀割起草来比谁都快!

    永远吃人家剩下的!永远穿人家不要的!直到长大了,阿妈为了要给大哥娶媳妇,想把她以一万块的聘礼钱嫁给邻村一个有着智障的瘸腿男人,她想,这辈子也就这样过了,本就身如浮萍,到哪里还不是一样!?

    可就在她已经认命的时候,邻居家在外做生意的大姐到她家来了,说是要把她介绍给同在城市打工的一个年纪稍微有点大的男人,问她要不要去看一下?她还没反应过来,阿妈已经开口问,如果要娶她,对方能给多少彩礼钱?看着邻家大姐怔住的神情,她内心一片苦涩,不顾她阿妈的反对,当下就决定愿意和罗美芬出来和人见一下面,这也是她长这么大以来,唯一一次为自己争取过的事!

    智障瘸腿她都不怕,年纪大点又会有什么关系?翻出自己最好看的一套衣服,还是她小妹买了不合身甩给她的,只有在没事做或是赶集时拿出来穿一下,虽然裤子已经洗的有点发白!又给大姐借了二十块钱,在地摊上买了双白色帆步鞋,就这样跟着罗美芬来到了这所大城市!

    城里的一切颠覆了罗鹃对于这个世界的认知,这里每到夜晚,灯火一片璀灿,不像她们那里,为了省电费早早的就上床睡觉,花起钱来更是像花命一样,一桌菜下来,好几大百,吃不完通通倒掉,要知道,她在家有时连着好几天都闻不到肉味!

    终于和大姐介绍的男人见了面,是在大姐的店里,和一个姓杨的大姐一起过来,果然像大姐说的,年纪有点大,至少比她大了有十来岁,人长的不是太高,穿着一件套头高领毛衣,还有黑色西裤,一双皮鞋擦的澄亮,看到她的时候,脸有点红!听大姐介绍他叫吴为才!

    其间他们两人都没有说过什么话,也不知道是不是对她不满意,从头到尾,也没看她几眼,有时眼尾扫过她,也很快撇开了眼,她心里有点失望,这个叫吴为才的男人比那个要发一万块钱就把她娶回家的男人好太多了,至少他头脑正常,四肢健全,说话做事也彬彬有理,看的出是个很懂的人情事故的人!

    吃饭时,她习惯了只夹面前的菜,虽然她对桌上一盘盘散发着诱人香味的肉菜也馋的很,但始终不敢伸出筷子去夹!

    一只烧的油水直冒的鸡腿出现在自己的碗里,她诧异的抬起头,刚才一直没有正眼看她的男人正把那些她馋的直吞口水的菜一筷筷的夹给她,边夹边说道:“你一点都不胖,不用为了减肥只吃素菜,要多吃点肉,这样身体才会好!”

    眼泪差点流下来,他是第一个叫她要多吃点肉的人,在家里,阿爸会说:“肉要留些给哥哥吃,他们要下田干活,你一个女孩子又没干什么,吃点菜就行了!”其实她的农活干的不比她哥少!阿妈会说:“你小妹正在长身体,你要留一些给她们吃,她们要帮家里干活,你比较大,你要让着她们!”事实上,家里的活都是她一人在干!

    把眼泪逼回去,对着身边的男人绽出一抹笑,看到他的脸又红了红,她想嫁给他,虽然他的年纪有点大,但她相信,他一定会对她好!

    事实证明,她的直觉没错,大姐来问她感觉怎么样?她问:“那他呢?他对我是什么看法?”

    “哎哟!我的傻姑娘,像你这样的人才样貌,他还有什么可挑的,高兴都还来不及呢!”

    “是吗?”她摸了摸自己的脸,她从不觉得自己长的有多好看,在老家,长的好看并不会比一头猪多长了几斤肉来的更让家人高兴!

    婚事定了下来,她也没再回去老家,吴为才也开始会经常的来找她,会带她去买衣服,走进那一家家在邻居家电视上才能看见的大卖场,她觉得就像做梦一样,给她挑衣服时,只看她穿的好不好看,没有去看价格,她偷偷的看了一下上面的价格标签,上面四位数的数字吓得她不敢进去试,死命把他拖了出来,告诉他她还有衣服,不用买,了解她心里想法的吴为才笑了笑道:“虽然我不是很有钱,不能让你穿那些既好看又暖和的皮草,但这样的衣服,一两件我还是买的起的!”

    那天晚上,她抱着吴为才买给她的好几件衣服,笑靥如花,老天对她还是不错的,不是吗?

    临近婚期,吴为才带她去挑首饰,走进金店时,那亮闪闪的光差点闪花她的眼,漂亮的导购小姐,拿出一排白金首饰,说是近年流行的,吴为才问她喜不喜欢,她不懂,摇了摇头,“我不知道!”

    吴为才想了想说:“还是买黄金的吧,比较能保值,而且你皮肤白,戴黄金好看!”这大概就是她最大的优点了,即使天天下田干活,也没晒的多黑!

    于是,他给她挑了一整套的黄金首饰,戴在身上,好像人都变沉了!吴为才掏出钱包付钱,一张一张折叠的很是整齐,哪怕是小面额也抚的平平的,他真的是个很细心的人!

    结婚时,在一家餐厅里请了好几桌,来的都是他这些年交到的朋友,阿爸阿妈也来了,拿了吴为才包给他们的四万块,笑的一口一个女婿的叫,也是,多赚了三万块,怎么会不笑?

    宴席结束后,她听见他朋友悄声的对他说道:“你娶了这么个漂亮的老婆,小心守不住!哎……你别瞪我,我是为你好,才说的,我不说了还不行吗?”

    什么守不住?她书读的少,不知道这句话的意思,但她知道,既然已经嫁给了吴为才,就要跟着他,哪怕吃苦受累!

    回了家,吴为才拿出一个包装精美的盒子,轻轻的放在她的手上,她不解,“你不是送了我好多首饰了吗?”还引来了她家人的好一阵眼馋呢!

    “打开看看!”吴为才轻声催促道。

    打开盒子,一块镶嵌着碎钻的女式手表在黑色绒布的映衬下显的更加闪亮。

    “好看吗?”吴为才拿出手表,翻过后盖对她说道:“这是我托人在海外给你买的,看,上面是你的名字,下面有我们的结婚日期,我听人家说女人都爱过什么结婚纪念日的,我记性不好,以后我要是忘了,你就拿上面的日期提醒我!”

    拉过她的手,轻轻的给她戴上去,对着她的手腕刚刚好,看着表,眼泪再也忍不住的滴下来,把吴为才吓了一跳,“怎么啦?是不是我说错话啦?要不,我保证尽量不要忘记!”他以为她是因为这件事而哭!

    她破涕而笑,“不是,我太喜欢了,所以忍不住!”换来了他的一句傻女孩!

    傻人有傻福,她嫁给了一个男人,不是很高大,不是很年轻,但对她好,这就够了!

    罗鹃艰难的转过头,看着被陈大勇抢去的所有吴为才送给她的首饰,随便的放在床头柜上,包括那块她视若生命的手表!

    手脚慢慢冰冷,眼前闪过一幕幕婚后和吴为才相处时的情景,他会买她爱吃的苹果,洗干净,一块一块的切好,给她看电视的时候好吃,他会每天叮嘱她要喝牛奶,说这样对皮肤比较好,吃饭时,会先把好吃的夹给她,他则随便的扒几大口饭,就着一些青春菜吃,还说他不爱吃肉,会每天趁她还在睡觉,早早的起床,给她做早饭,会把前天晚上换下来的衣服洗干净,会……

    头脑渐渐混沌,最后停留在罗鹃脑海里的只剩下一句话,“对不起了,我的丈夫,原谅我还来不及为你生个孩子!”

    罗鹃死了,死于二十四岁,在陈大勇的家,瞪大眼睛,死不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