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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章 欢喜重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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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秀秀最后一次收到郑毓然的来信,是高考前一天。郑毓然说自己想考燕京大学,但担心考不上,他还让秀秀好好考试,争取考去北平,到时候见面就方便了。

    带着郑毓然的期冀和祝福,秀秀这晚休息地很好,梦里还出现了郑毓然,二人一起漫步在未名湖畔,手牵手,似乎从未分开。

    接下来的几天考试,她都有如神助,本来就很熟悉的知识,此时做来更是得心应手。前世她就凭自己的实力上了名牌大学,这一世重学一遍,自然会更好。

    考完最后一堂,班主任赵芬立刻找到了秀秀,问她感觉怎么样。秀秀说感觉不错,赵芬立刻喜上眉梢。事实上,这一年的题目非常困难,至少比七七和七八年困难不少,不少学生考完都唉声叹气,认为只有复读的命了。

    所以赵芬在听见秀秀的回答时,才会如此开心。

    第二天,秀秀回了老家,李石今李正永纷纷凑上前询问,秀秀只好照实回答。谁知她回来的消息很快传开了,村民们陆陆续续前来祝贺,希望她金榜题名。

    这是秀秀第一次被众人如此关注,而且是通过自己的努力,这一刻,她也十分希望自己能考上。燕京大学,无论在这时候还是前世,都是大众眼中高不可攀的存在。

    放榜之日终于到来,这日,张翠全家都去了县城,焦急地等待着。差不多十点半的样子,学校几位老师终于贴出了考试成绩。一张张写满名字和分数的大红纸被贴在墙上,立刻吸引了无数学生家长前去观看。

    张翠不识字,却比谁都跑得快,秀秀心跳蓦地加速,几乎不敢去寻找自己的名字。

    “第一名!秀秀,你是第一名!”忽然,李正永夸张地大吼起来,所有人顿时望向秀秀,羡慕嫉妒之色轮番闪过。

    “三百五十八分!秀秀,你考了三百五十八分!”

    这个分数,在前两年可能不算什么,但是这一年,却是十足的高分了。秀秀后来才知道,这一年高考,不到三百分就能进重点,录取比例只有百分之四!也就意味着,不在这百分之四的学生,没有学可上,要么复读,要么放弃。

    残酷!

    这是比前世更加残酷的竞争!就像过独木桥,只有极少数人能幸运的通过。

    她考上了,她的分数足够进入燕园了,她可以去北平,可以与郑毓然重逢了!好希望郑毓然也能考上,到时候他们就能快乐地徜徉在燕园里,自由自在。

    那一天,她流了很多泪,是高兴的泪水。

    那一天,无数人都流泪了,有的喜悦,更多的是伤心。

    等到燕园录取通知书发下来的那一刻,秀秀的名声顿时传遍了整个县城,所有人都知道她能去燕园了。

    她是县城这么多年高考以来,第一个考入燕园的学生!

    一时间,名誉、声望、金钱全部都纷至沓来。秀秀几乎承受不住。

    班级的奖励,学校的奖励,县城领导的奖励,甚至一些公司老板提供的读书资金,几乎让秀秀一夜暴富。

    林林总总的奖金加起来,已经超过了一千块,这是全家人都没料到的事。

    这下,张翠总算扬眉吐气了,村里、乡里不少人都跑来围观秀秀,还送来各种礼物。张翠虽然看不上眼,但十分享受别人恭维的语言。

    为了这事,李石今和张翠特意为秀秀举办了一顿酒席,请了全村的人。他们一家,一时间可谓风光无限。

    接下来的一个多月,张翠简直把秀秀当成菩萨供了起来,饭也不让她做了,衣服也不让她洗了,秀秀反倒不自在起来。

    这期间,她写信告诉了郑毓然自己考上燕园的事情,郑毓然欣喜若狂,并告诉秀秀他也考上了。最后两人一对比分数,发现竟然一样,为此又是一阵好笑。

    八月末,该开学了。张翠不放心秀秀独自北上,便让李石今陪她一起去,虽说要多花费钱,但众人都认为花得值。

    坐在北上的火车上,秀秀第一次生出不舍的念头。来到这个地方已经一年多,从最初的难以忍受,到现在的习以为常,中间真的经历了太多。她和郑毓然也近八个月没见面了,不知道他是否变了样呢?

    望着窗外一闪而逝的风景,炎热的夏季绿意盎然,蝉鸣鸟叫,欢快而真实,她的心静静平静下来。

    窗户上映出她如今的模样,前一天刚在家里庆了生,她现在已经十七岁了呢。

    秀丽的面容已经褪去以往的稚气,肤色白了些,也比以前细腻了。双眉如黛,一双眼睛灵动而富有活力,秀挺的脖颈上戴着郑毓然送她的项链,配上一袭白色碎花长裙,整个人婉约又沉静。

    若是自己不说,没有人能看出她来自贫困的小山村,会以为她是知书达理的名门小姐。

    都说女大十八变,她还没到十八岁,也与一年前大不相同了。她轻轻笑着,郑毓然能一眼认出她来吗?

    一天一夜之后,父女俩终于到达北平,华夏的首都!

    前世,秀秀也是在这里上的大学,如今再来,感觉全然不同了。这时候的北平已经开始修建楼宇,虽不如前世那样拥挤,但也比以前扩大了不少倍。四合院已经不多了,大部分都被几年前的运动所破坏。

    宽阔的马上干净整洁,路上行人身着各种漂亮服装,有说有笑;车辆比县城多了不知多少倍,来来往往,络绎不绝。街边店铺鳞次栉比,售卖的东西玲琅满目,让人应接不暇。

    这个地方,已经俨然呈现出现代化都市的气息,让她找到了点熟悉的感觉。

    “这,这就是北平?”李石今早已经惊呆了,作为一个县城都很少去的人,第一次来到这种地方,难免被震撼住。他目光里满是艳羡,相较于这里,自己家的房子真是不值一提,只怕连有钱人家的狗棚都不如呢。

    他忽然郑重其事地盯着秀秀,认真叮嘱道:“秀啊,一定要好好念书,只有念好书,将来才有出路啊。”

    “爸,我知道。”秀秀微笑着。

    她早就明白这个道理,想从穷乡僻壤走出来,读书是最好的捷径。

    李石今欣慰地点点头,为了送秀秀来北平,他也好好打理了一番,从头到脚都换了新,整个人比以前精神不少。

    “对了,你不是说郑家那小子要来接我们吗?怎么还没来?”

    原来秀秀之前写信告诉郑毓然,说父亲会送她来北平,郑毓然当即回信就表示欢迎,而且会来接他们,还会为他们准备好住处。秀秀二人初来乍到,人生地不熟的,有个人引到的确方便得多。

    “兴许郑大哥正在路上呢,爸,我们去那边天桥上等吧,那里视野开阔,容易寻找些。”

    父女俩各自提着一个大箱子,穿过拥挤的人群,朝天桥走去。忽然,她肩膀被人拍了一下,秀秀顿时一惊,以为有人要打劫,谁知转过头,就看见一张熟悉的容颜。

    这张脸,她思念了千百遍,特别是夜幕降临,思念的潮水更是几乎将她淹没。夜深人静时,她会抚摸着脖子上的玉坠轻轻唤他的名字。七个多月,两百多天,她终于再次见到他了。

    一如记忆中,他笑起来还是那样温和,只不过皮肤白了些,比以前更加俊俏有魅力了。他穿着一身蓝格子衬衫,身形修长,站在人群里是那样显眼。

    瞬间,整座火车站都沦为重逢的背景,时间似乎在那一刻停滞,宛如相机下的黑白老旧照片。秀秀眼里只有郑毓然,和他温和的笑容。

    他朝她张开双臂,露出宽阔坚实的怀抱,欢迎她的到来。

    “郑大哥!”

    秀秀扑了上去,一头撞在郑毓然怀里,紧紧搂住他的腰,不愿松开。

    郑毓然幸福地笑着,将她抱在怀里,任由行人投来或羡慕或鄙视的目光。

    没关系,无所谓,他一点都不在乎旁人怎么看。他的心早就被怀中人填满了,日思夜想那么多日,他终于再次见到她,触摸到她的体温,感受到她的存在。

    没有什么比这更幸福的事情了。

    他乡遇故知,他们这也算人生四大乐事之一了吧?

    “秀秀,我好想你。”他温柔地抚摸着她漆黑柔顺的长发,这么长时间不见,他的秀秀漂亮了不少,而且长高了些。

    “我也想你。”

    她好不羞涩地吐露心迹,恨不得将想说的话全部说出来。

    郑毓然也一样,半个月一封的书信根本不足以表达他的情感,就是三天三夜,只怕也说不完他的思念。

    可是现在不行,他们得克制。

    郑毓然松开秀秀,一脸尴尬地招呼李石今:“叔叔,欢迎来到北平。”

    李石今摆摆手,乐道:“终于想起我啦?哈哈,不碍事,这是你们年轻人的世界。”

    秀秀脸一红,但并不后悔刚才的举动。

    郑毓然握住她的手,另一手提起大箱子,指着路边道:“上车吧,我带你们去住的地方。嗯,虽然地方有点小,但环境还不错。”

    秀秀熟练地跳上车,倒是让郑毓然意外了一下,李石今却有些颤巍巍,坐在后座动都不敢动。

    车辆驶上正轨,载着秀秀开始了新的征程。

    作者有话要说:第一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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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妖精们,动起来吧O(∩_∩)O~

    79年的高考题很难,但具体多少分上燕园我也不太清楚,所以就估摸着写了一个。要是有知道的姑娘请告知,不胜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