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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遮目射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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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婉儿一眼不眨地看着我,我也目不转睛地看着她,当我走到院墙下面,发现自己只能到这了。我开始犯难,婉儿也很焦急,难道两人只能照个面,连句话都说不了吗。我四处张望着,想找到一个能翻过去的地方。

    这个时候,婉儿冲我挥手,指着西南角。我于是沿着院墙走向西南,果然看到一处矮墙。我刚要爬上去,突然想到,如果把鞋印留在墙上会引起怀疑,所以,我干脆脱掉了鞋,赤脚翻过院墙。

    看见我翻过院墙,婉儿更兴奋地点着头,进了院子里,我环视了一下,觉得没什么危险,便径直走到婉儿的窗下,但是也真的只能到这里了,一层的屋檐太高,凭我现在的脚力是无论如何也跳不上去的。

    我再一次抬头仔细地看着婉儿,没想到两年不见,她已经出落得如此美丽动人,她那漆黑妩媚的长发,像是水墨画里奔流的瀑布;那晶莹剔透的大眼睛,像是清泉里浮动的月亮;那清秀恬静的容颜,像是广寒宫里的嫦娥。我看得正陶醉,仿佛瞬间有了放弃身边的一切苦乐的安然。

    婉儿无奈地看着我,过一会儿,她又示意我等一等,好像是回去取什么东西。过了好一阵,她用一个绳子系着一个竹篮往下垂,里面有一封信上面压着一个镇纸,应该是怕书信太轻容易被风吹走吧,我从竹篮里取出信,把镇纸又放进篮子里。婉儿又把篮子提上来,我打了个手势夸赞她聪明。她也莞尔一笑。

    我把书信小心翼翼地揣进怀里,比划着让她睡觉吧,她也点点头,恋恋不舍地关上了窗户。

    我心想,幸亏自己有不忘前世的能力,要不光凭自己这个农民出身,是说什么也看不懂书信的。

    我又捏手捏脚地回到家,躺在床上兴奋地盼望着第二天早上的来临,好阅读婉儿为我写的信。想着想着也不知不觉地进入了梦乡。

    在梦里,又看到了婉儿和我坐在“三生石”上,继续我们那说不尽的话题,道不完的故事。

    到了第二天天刚蒙蒙亮,吃过早饭,我就迫不及待地跑到了垫江边,展开书信,信上说:

    “甘哥哥啊,这次写信有些匆忙,下次我会早作准备的。从来没想过两年了,竟然还会在一个这样的夜晚遇见你,这就是心心相惜吧,不然怎么会不约而同地相遇呢。

    但是说是相遇也有些牵强啦,因为我们还是没法交谈啊。我更怀念和你在河边谈天说地的情景,那是我这一生最值得回忆的美好时光。如今我待字闺中,成了飞不出笼中的鸟儿。你明晚会来吗?就算说不了话,能得见一面也是好的啊。明晚我还是打开窗户等你好吗?”

    看完这封信,有种说不出的幸福感,我又反复地读了好几遍,每读一遍,都像是婉儿又来到了我的身边,透过纸上清秀的书法如同看到了她清秀的脸。

    眼看要到中午,我收起了信。眼下有两件事涌上了我的心头,第一件就是练好轻功,以后好能跳上苏府一楼的屋檐,第二件就是眼下当务之急,要给婉儿写封回信,在没办法接近婉儿的情况下,就只能靠书信来交流了。

    笔墨纸砚对于苏家小姐当然在普普通通不过,可是对于我来说,家里别说毛笔,就连纸都一张没有。当今世道,连一日三餐都保证不了,哪还有闲钱购置一套文房四宝呢。

    我坐在“三生石”上苦思冥想了一下午,眼看将近傍晚,时间的慢慢流过,缓缓地增加着我心内的焦急,这时候看到远处正走过来胖乎乎的刘家少爷和他的伴读书童,我心生一计,就立马站起身来,笑嘻嘻地迎着两个人。

    这个刘家少爷大概和我同龄,也有十三,四岁,在家里排行老四,县里的人都叫他四少爷,他的书童也不过十六岁左右,整天背着文具形影不离地跟着四少爷。

    四少爷臃肿的体态把四肢显得特别的短小,只见他昂着头左摇右摆地溜达到近前。我赶忙上去打招呼:“四少爷,这是要去哪啊?”

    四少爷笑呵呵地说:“没打算去哪,就是出来散散步。”

    “四少爷,我有点事儿耽搁您点儿时间可以吗?”

    “什么事儿啊,你说吧?”

    “我想借用一下您的笔墨纸砚行吗?但是我不白借,我可以给您表演个绝活儿,博您一笑,您看如何?“我说道

    这个四少爷一听,觉得挺有意思,便问道:“什么绝活啊?”

    我回答说:“您看到天上的大雁了么?我只看一眼,然后您就把我眼睛盖上,我等你数完十个数我再射它,还能把它射下来,您看这个绝活怎么样?”

    四少爷仰面大笑,他那一身的肉都跟着乱颤,书童也在旁边笑说:“这可是说大话啊。再说,你一个十三四岁的小孩儿,怎么可能把弓用得如此精湛呢?四少爷,这我可不是跟您说,就这个甘宁,我都没见过他拿过弓啊。”

    我心里暗笑:这书童说我甘宁从来没拿过弓,却实是真,我这辈子别说是弓连箭都没碰过。可我千百年来生生世世拿了几辈子的弓,你们也不晓得啊。

    四少爷笑得满脸通红,边试着喘匀乎他的气息,边跟我说:“甘宁,那我就跟你打个赌吧,你要是真能按照你说的射下大雁来,那我的仆人背的这套文具你看到没,都给你了!这种东西我有的是,可是你要是没射下来,你就到我家干一年杂活儿,你干不干?”

    我一口答应了四少爷的赌约,便请他们在这里稍等片刻,我回家取弓。

    我家离这里很近,一进门,我从一个箱子里,取出弓和箭筒。说到这个弓,我还是第一次碰,小时候乱翻东西的时候看到过,听父亲甘田说,祖上做过几代的猎户,这把弓是曾爷爷托一个关系不错的铁匠精心打造的生铁短弓。如今多年不用已经有了锈迹,我拉了一下弓弦,感觉还不错,破旧的箭筒里还剩下六七根箭矢,有两根后面的翎羽也已经压得不成样子了。

    我提起弓,回到了岸边儿,正看到坐下休息的四少爷,和旁边站着的书童。我拿出一根箭射向较远处的树,感觉还不错,拉这样的短弓不算吃力。

    四少爷命书童负责盖住我的眼睛,自己则坐在旁边看。我们仨稍微等了片刻,就看到一个人字形的雁阵由北向南飞来。

    我冲着四少爷说:“少爷,您看好了,我这要是射中别的雁都不算,我就给您射下那领头雁!”说罢,我弯弓搭箭。书童也赶忙捂住我的眼睛,四少爷则不紧不慢地数数。

    其实盖不盖住我的眼睛已经没有什么太大意义了,今天没有风,大雁飞的方向不偏不倚,我只要把握好弓箭的准星就可以了,我随着四少爷口中的数字,匀速地移动着弓箭的朝向。

    “十、九、八、七、六、五、四、三、二、一。”四少爷话音刚落。

    我立刻松开弓弦,只听得一声悲鸣,我心说这就是中了!书童竟惊诧万分地忘了松开捂住我眼睛的手。四少爷的掌声,倒是让我猜到这肯定是中了领头雁了。我于是推开书童,跟四少爷说:“少爷,让您见笑了。那文具我就。。。”

    四少爷说:“好!真是绝妙,甘宁,我说道做到,这书童背的这包文具都归你啦。以后啊,以后我要是想学弓箭,我可就要拜你为师啦。“这好说,好说”我连忙接过文具,又冲着四少爷拜谢。

    少爷于是带着书童继续溜达,我背着文具包,翻看里面笔墨纸砚都齐全,心里暗喜。突然又想到刚才射落的大雁,我于是跑过去取回了大雁。

    身上挂着弓箭,箭筒,背着文具包,手里提着大雁,心中一时充满了暖洋洋的成就感。

    今晚当然是要去赴婉儿约的,于是回到家后,我立马就在木桌上铺好纸,研墨,准备写信。刚要写,正赶上父亲甘田耕作归来,看到此番情景,觉得很惊奇,问我哪里来的文房四宝,我于是把和四少爷打赌的经过说了一通。父亲对我的弓法还是难以置信,我就跟父亲说,自己的弓术是和岸边一个热心的老头教的,父亲倒也没深问,但是他之后郑重其事地把家传的这把弓挂在了我床边的墙上,还磨去了铁弓上面的锈迹,闪耀出它原本应有的光芒。又修补了箭筒,用我射下来的大雁的羽毛做了不少箭羽。父亲平时说话声就厚重而低沉,这次他又语重心长地把声音压得更低地说:“好儿子,祖上有几代是猎户,到了你爷爷和我这辈就弓术不行了,只好靠耕田吃饭,既然你的弓术好,等你再大点儿就去狩猎吧。咱家日子就能过得稍微宽裕些啦。”说完他就走啦,全然没在乎我写字的事情,倒是母亲看了有点奇怪,问我这摆开架势是要干什么。

    我于是答道,偷听名师讲课,然后回家自学。这一点实在是太好敷衍了,父母两人只字不识,就算看到我的信也看不懂,只当我是在练字罢了。

    眼看要到了傍晚,我静下心来提笔写下给婉儿的信。

    信里,我跟她讲述了我今天跟四少爷打赌的事儿,又跟她说为了以后晚上便于让她认得我,我会在头上插一根雁羽。而且还打算从今往后,登山涉水,苦练脚力,争取早日一跃就能跳上屋檐。这样,就能真的相见了。

    写完信,我便将它折好放进了衣怀里。等到深夜,父母都熟睡了,我又找了一块红头巾戴在头上,将羽毛顺着头巾别在右耳旁。轻轻地推开房门,去找婉儿。

    沿途也很安静,走在路上心里的激动渐渐地强烈,直到看见婉儿倚着窗口,心里稍微安稳下来。婉儿也发现了我,笑盈盈地冲我招手,我于是加紧了步伐,翻过矮墙。站在她的楼下,我挥舞着我的信,她也拿出了一封信,放在篮子里,顺着窗台,缓缓地送下来,我取走她的信,将我的信压在镇纸上。

    我示意她交换完信件了,她又将篮子慢慢地拉上来,拿出我的信,作出兴奋状地晃了晃,喜滋滋地笑容露出她洁白的牙齿。

    她那可爱的模样,和那晚朦胧的月,都成为我后来美好的回忆。有时候我都幻想让那一刻成为永恒多好啊,我可以一直这样守望着她。。。

    从那晚之后,我每天都苦练脚力,早上吃完饭,就背起弓箭,外出狩猎。最开始,只是在家附近方圆几十里走动,渐渐地随着年龄的增长和耐力的激增,在我十六岁的时候,我就可以日行几百里之外,在没有人烟的深山老林中狩猎了。无论我要去哪里,我都跑着去,从不停歇,从不放慢脚步。我可以像羚羊一样飞跃山涧;可以像毒蛇一样瞬间爆发;可以像大宛马一样汹涌奔腾。而别在头上的雁翎,兴奋的呼啸声,让我更加感觉自己就是大自然里最凶猛的野兽。

    在我的每一辈子里,我都试图找到一个良好的体魄,去完成我对武艺的渴望,千百年来,都不尽如人意。然而在这个叫“甘宁”的身体上,我最终找到了这种感觉。因而我不敢有一丝倦怠,暑往寒来,早出晚归,趁着少年成长的阶段打下实实在在的好底子。

    当然也正是在十六岁这年,我终于可以一个垫步跃上苏府的屋檐上,然后向猫一样轻轻落脚。从此再不需要用信去表达我的思念,只要站在苏婉儿的窗边,借着茫茫月色与她倾诉心肠了。

    然而在我十七岁那年,也就是光和三年,发生的一件事,彻底改变了我的人生方向,多年以后,正是因为我阴差阳错地选择了一条不归路,使得巴郡一带的官吏富商对于我的大名都闻风丧胆,他们口口相传着我的“劣迹”,并给了我一个江湖上响当当的名号,叫做锦帆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