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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时何时?战乱之时! 六九七 巨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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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过我没猜到的是,你们忽然来到澄城县。董大人,你手下的士卒,刚入城的时候我就在旁边看了,是难得的精锐,当初就在想,能练出这么一支兵来,你肯定是有本事的,现在确定了这个想法。所以我愿意给你讲这些,城头上那些,县尊老爷和刘佥事,听了也不会多放在心上,而其他人……说实话,我还怕他们听不明白。”

    董策默然点头。

    “对了,还有一件事,瞧我这脑子,差点儿忘了。”

    李可受轻轻拍了拍脑袋,道:“您和刘大官人的事儿,我知道了,他一大早就写条子让人送到县衙来了,是请县尊老爷拿办您的。那条子我给烧了,着一小吏去给您送信儿去,结果他没找见您。若是城破,这件事情自然就不算什么事儿了,但若是城不破……”

    他顿了顿,道:“刘大官人根基很深,虽然只是个秀才,但是他叔父,在关中几个县都做过官,现在乃是西安府推官。是以县尊老爷对刘家也是素来客气忌惮,此人嚣张跋扈惯了,大人您虽然没把他怎么样,但在他看来,却是奇耻大辱。这等人,虽然不能成事,但坏事,还是……”

    说到此处,李可受便是闭口不再说,不过他的意思,董策自然是明白了。

    他深深~一~本~读~小~说~的吸了口气,眼中有冷厉的光芒闪过。

    看来这刘家,是留不得了。

    该说的都说了,李可受便拱手告辞,董策忽然问道:“李主薄,冒昧问一句,你在此地为官几年了?”

    “足足十四年。”李可受笑容中有着一丝苦涩:“当了十四年主薄。”

    董策默然,这李可受,还真是怀才不遇的典范,他心里念头转了转,立刻就有了主意。

    而后便回到了南门城头。

    瞧见他过来,刘若宰道:“正要遣人去寻你,却是正好,快来看看那些逆贼。”

    董策应了声是,赶紧走到垛口旁边往外看去。

    闯军又有了异动。

    此时太阳已经高高升起,日头还不错,照的人身上暖融融,舒坦的紧。只可惜,大战一触即发,破坏了这大好的天光。

    闯军看来已经是吃完早饭了,大部分人都后撤,留出了前面的一大片空地。而这时,大帐之中,走出来一个人,有伺候的士卒牵来战马,那人翻身上马,在十几名骑兵的簇拥下缓缓向前。

    这人,理当就是混天星了。

    混天星打下了同州,离着澄城县最近的就是他,再说,兵力也大致吻合,今日刘若宰就已经向众人通报了,城外当是混天星所部。

    此人乃是闯军中大将,高迎祥最信任器重的手下之一,董策也是久仰大名,只是隔得太远,也就能看得出一个轮廓,面目是甭想看清了。

    他们来到那一杆大旗之下,便是停住。

    而后,大帐后面那片用栅栏围出来的营地被打开了,一队队骑兵鱼贯而出,在混天星身后及两侧聚拢,形成了一个类似于极细极长的月牙形的阵列。这月牙凹进去的地方,正好是对着南城门。这些骑兵里头有铠甲的很少,一百个里头只怕也就是三四个,装备奇差,也看不出来拿的是什么武器,似乎有长矛有刀。不过数量,实在是太多了些。

    骑兵不断的从营地中出来,似乎是无穷无尽一般,走了好一会儿还没走完,而这个月牙形的阵列,已经是足足有二三里地宽了。

    城头上不少人看了都是脸色发白,刘若宰面色凝重,而章承,浑身都哆嗦起来。

    又等了一阵子,终于是走完了。

    董策发现自己严重的低估了这支闯军的实力,这三万余人中,只怕壮丁的数目至少能占到一半儿了,而且竟然仅仅是骑兵就有两千左右!不愧是跟随高迎祥起事的老人,当真是厉害,只怕手底下都是实力最强的营头!

    不然的话,一般的反贼,在三万这个总数之下,是凑不出两千骑兵来的。

    不过,这两千骑兵,至少现在是没什么用了。攻城靠的不是骑兵,而是步卒。

    ……

    距离城墙二里之外,混天星策马那一面闯字大旗之下,眯着眼睛打量着远处的澄城县。

    二里的距离,不算多么保险,若是有红夷大炮在的话,可以轻松的轰击到,不过混天星打了这么多年的仗,也从来没见过官军的红夷大炮,甚至都忘了这么回事儿了。而比较可惜的是,城内确实也没有这玩意儿。

    混天星的年纪并不算很大,大约只有三十岁上下,长的并不凶恶,甚至还有些儒雅秀气。他面色白净,五官端正,长相可说是中等往上了,头发梳得很整齐,他没戴头盔,而是戴着一顶琥珀束发冠,这冠乃是用一整块深紫色的硕大琥珀雕琢而成,并不多么华丽,但是朴素中却是透着说不出的贵气雍容。琥珀冠上,插着一根碧玉簪子。

    这个年代的琥珀可都是天然的,而这么大的琥珀,极为罕见,称作是珍奇也毫不为过。那碧玉簪子也是色泽极为上乘。这一个冠子,只怕价值上千两银子都不止。

    这冠的样式,乃是官员们燕居常服之时所佩戴的,因此也可以想见其来历——多半是混天星打杀了哪个官员之后抢来的。

    他既没有穿甲胄也没有穿战袍,而是穿着一身锦袍,那锦袍用的是最好的蜀锦,还专门裁剪过,使得更方便行动一些。腰间玉带,脚上皂靴,哪里像是一个天下闻名,朝廷痛恨的逆贼巨枭?分明就是一个世家出身,少年得志,雍容沉稳的年轻贵人。

    他是混天星,但真名,却是叫做郭汝磐。

    他抬起头看,看看自己头顶上那一面猎猎作响的闯字大旗,再四下里看看,看看两侧的那两千骑兵,嘴角的笑容越发的从容淡定。

    他根本没把面前的这座小小城池放在眼中。

    虽然年纪轻轻,但郭汝磐可是打老了仗的,高迎祥于崇祯元年在安塞起事的时候,他便是跟随左右,一路转战数省之地,纵横千里的,直到现在,已经是八年之久了。

    王自用手里有三个营——不只是闯军,在所有义军中,营都是最大的一个编制,像是当初的王自用三十六营,及至后来的七十二营,都是如此。一个营,大小不等,人数不等,大的几万的有,小的五六千的也有。闯王高迎祥手下自然不止一个营,作为他最信重的部将,郭汝磐手中这三个营都是老营了。

    足足有三万人,里头的人,跟随高迎祥的时间不短,忠诚度较高,战斗力也要强一些,仅次于高迎祥亲自统领的那几个营。

    当然,这个战斗力强,只是相较于其他的义军而言。

    但就算是如此,郭汝磐也有信心,在午时之前,就将面前这座城池给打下来。

    他可不是第一次攻城了,知道现在明军的城池有多好打,有的都不用真打,只要几千人一拥而上,城头上的守军就吓得纷纷逃散,甚至还有打开城门投降的。

    这等事情,可没少发生过。有晨风拂面,清凉舒适,一想到待会儿就能把这座城池打下来,肆意的凌虐,郭汝磐就觉的心情舒畅难言,一张儒雅斯文的脸上,竟是露出几分狰狞之意。他看着像是个儒雅文士,实则却是杀人不眨眼,凶狠之极,乃是个口蜜腹剑的人物。这也很正常,若是没有这样的性格,又怎么能在义军之中混得风生水起。但凡是能成就大事之人,又有几个简单的?总归是在某些方便比别人有长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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